日前,共青团菏泽市委、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表扬2021-2022年度菏泽市青年岗位能手的通报》,《通报》指出: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发挥先进典型激励示范作用,引导全市广大团员青年立足岗位、苦练本领、创先争优,努力成为行业骨干、青年先锋,团市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对100名“菏泽市青年岗位能手”予以通报表扬。曹县检察院祁双双同志喜获“2021-2022年度菏泽市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
祁双双,女,1993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现任曹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助理。从检以来,她始终忠诚于党,忠实于法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履行好新时代检察监督职责。
她司法为民,维护公平正义
从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以来,祁双双同志始终坚守司法为民的情怀,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她把“司法为民”刻印在头脑中、体现在行动上,融入到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里。她察微析疑,为民解忧,参与办理多起虚假诉讼监督案件,通过检察监督依法纠正错误判决,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其中,参与办理的张某刚与李某一民间借贷纠纷虚假诉讼监督案,王某、闫某、苏某等骗取调解书虚假诉讼监督案均入选菏泽市检察机关民事虚假诉讼精品案例。
她奋勇向前,践行检察使命
作为公益诉讼检察人员,祁双双同志敢于担当,奋战一线,勇挑外出摸排公益诉讼线索、进行实地调查的重任。她积极向群众宣传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办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案件。发现某小区旁堆放一座“垃圾山”,散发恶臭,使附近居民苦不堪言,及时向相关部门发送检察建议,“垃圾山”被清理,有效保护附近居民的生活环境;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电动车“飞线充电”问题,督促相关部门查处违法行为,消除因电动车“飞线充电”带来的火灾隐患;参与办理“南四湖专案”,发现多处“黑臭水体”,及时启动公益诉讼调查程序,向相关部门发送检察建议,“黑臭水体”得到治理,有效保护当地生态环境;协助办理3起涉野生动物保护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为国家挽回涉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类经济损失30余万元,其中赵某某等三人非法猎捕壁虎案被《检察日报》等媒体刊发报道。
她孜孜不倦,提升业务素养
祁双双同志在工作中时刻注意学习和积累,不断提升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从一名“业务小白”很快成长为“业务能手”。她虚心学习、认真思考,在办理案件时,对各类案件、各种情形进行归纳总结、参照对比,总结梳理办案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挖掘案件的特色亮点,先后撰写案例10余篇,其中1篇入选全省检察机关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典型案例,4篇入选全市检察机关典型案例,11篇入选全市检察机关精品案例。她积极担当作为,做好部门宣传工作,两年来共撰写宣传文稿10余篇,被省级、市级等多家媒体转发。先后荣获曹县“优秀共青团员”、曹县“三八红旗手”、曹县检察院“先进工作者”“调研信息宣传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来源:曹县检察